
這11家企業分別是人本集團有限公司、浙江樂銀合金有限公司、浙江俊爾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新亞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三星機電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九康電氣有限公司、溫州市新藍天電器有限公司、浙江華爾達線纜有限公司、溫州安固電器有限公司、浙江帕特尼觸頭有限公司、福達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據了解,此次“推薦”的目的在于幫助出口電子電器設備生產企業從公布的目錄中選取無害生產的供應商,加快尋找無害替代品的進程,促進我省機電產品的出口。去年,我省各地經貿部門和分支檢驗檢疫局根據企業申請,初步篩選出了88家候選企業,結果共有76家企業的產品符合歐盟ROHS指令要求。
市經貿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還將對推薦產品生產企業的質量控制體系和最終產品質量、安全進行跟蹤監督。生產和使用推薦產品的企業要按照質量控制的要求,加強對產品的檢測,以確保最終出口歐盟產品符合相關指令的要求。
據悉,去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簡稱ROHS指令),要求投放歐盟市場的電氣和電子產品中,不得含有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等6種有害物質。ROHS指令適用范圍非常廣泛,包括大型家用電器、小型家用電器、照明設備、電子電氣工具等八大類整機產品,以及所有零部件、原材料和包裝件。有關數據顯示,ROHS法令正式實施后,我市強勢行業小家電出口直線下降。以銷售基本不受季節因素影響的剃須刀行業來說,2006年9月份比8月份出口金額減少了10.3%,11月份比10月份出口金額少了37%,12月份又比11月份出口金額少了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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